現如今,如果具體問及小公司的管理效率,管理質量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綜合指數,恐怕多數老板不會感到太輕松。不是說這些老板們不會管理,而是在管理上不科學、不規范,缺乏創新,存在諸多誤區。創業型公司老板們的管理效率不高,質量低下,常常是事倍功半,苦不堪言。
拋開公司外部因素和公司的長遠發展不談,僅就公司的內部管理問題,小編覺得有這么幾個方面的原因:
1.管理方式無轉變:創業初期,公司可能就幾個人,不需要什么制度,老板吆喝幾嗓子,所有人都知道每天該干什么。可一旦企業發展壯大了,人員也多了,這時候,老板的嗓門再高,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聽到你的聲音。老板再繼續沖在前面已經不可能,只能在中間給大家鼓勁,或者在隊伍的后面監督。
這種情況下,如果個人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不轉變,還像過去那樣管理,已經不起作用了。到了這個階段,老板就依靠管理團隊,而不再是老板一個人,由一個團隊來承擔管理的責任。
2.沒有規范的制度體系:我們說,企業小的時候不需要制度,多有勞動紀律、工資發放等等幾個制度就可以了,制度多了反而限制了大家的主觀能動性。但是,企業大了,人多了,事也多了,沒有制度是不錯不行的。制度沒有建立,或者制度不規范、不完善,給管理帶來若干的問題,有章難循,導致有章不循。因此,應該盡快建立起適合自己的制度體系,來促進企業的不斷規范。
3.執行力管理:制度建立易,執行到位難。制度能不能執行到位,關鍵在老板的決心,在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努力,它和基層員工沒有多大關系。執行力管理,實際上也是制度管理。企業中的大量例行工作,不是靠人來管理的,而是靠制度來管理的,該誰負責就誰負責,嚴格按制度執行就可以了,是不需要企業的高層來研究的。高層需要做的,就是要及時研究解決那些少量的、突發的、緊急的例外事項。
4.績效考核要明確:沒有考核,就沒有管理。沒有考核,制度也難以落實到位。沒有獎懲,考核將毫無意義。考核應該考什么?一是對人的考核,二是對事的考核。對人的考核,也就是對人的行為的評價。對事的考核,也就是對人的績效的評價。
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有耐心,該立規矩的時候就立規矩,該處罰的時候也不要心軟,到了哪個階段就采取哪個階段的相應措施。做管理不是做生意,任何急功近利的行為都要不得,需要依靠點點滴滴地積累和持續不斷地優化方能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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