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創業是初期創業者會選擇的好創業方式,因為初次創業時沒有太多的資金周轉,或者沒有太多技術與經驗。找一個人合伙創業反而對自己的創業有很大的推動作用,那么初次合伙創業需要注意哪些呢?
1.謹慎選擇合伙的人選:合伙人的標準應該是人品、價值觀第二、工作態度第三、能力第四,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伙伴。
2.時刻掌握主動權:在沒有看好合伙人之前,好不要輕易合伙。即使合伙了,自己要在整個企業經營中掌握主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資料、上游供應商的關系等核心資源。如果出現問題你才有能力去處理,防止出現互相扯皮的現象,較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的傷害。
3.股東要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人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后君子。
4.對待能人的方式:公司發展需要很多的能人,這些人的能力特別高,但不一定適合做股東。我們可以用高薪+分紅方式來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5.處理沖突時做好壞的打算:股東間出現分歧,自己要做好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數,處理問題時就會以比較平和的心態、理性的去面對,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不違反原則性前提下,要本著不傷和氣、好聚好散的前提處理事情,合作不成還可以繼續當好朋友。
6.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溝通:合伙人在合作過程中忌諱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盤,這樣的合作肯定不會長久的。出現問題要本著真誠、互信、公心態度來解決,有什么事情放到桌面上來討論,就事論事,大家如果都是出于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決的。
7.不要讓任何股東的親戚在公司上班:在公司里不能出現任何股東親戚的影子,無論股東的家庭成員是誰,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給公司帶來多大幫助,都不能成為其家庭成員在公司上班的理由,這個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動搖。
8.財務要透明:一定要一個人請會計,一個人請出納,或者過一段時間大家交換。合伙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如果財務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誰貪污了誰,那么終也一定是失敗的。
?有些朋友認為,如果按上述方法,實在是太煩瑣了,這樣就根本就等于不信任自己的合作伙伴。錯。要記住:信任是建立在實實在在的合作上,而并非單憑感覺就可以信任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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