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9 11:15:40 作者:花小落 來源:1
11月8日,中國衛生部網站公布了一份禁止奶粉促銷、廣告的法規草案。這份題為《母乳代用品管理辦法》的草案(下稱“辦法”)規定,全面禁止奶粉廣告,廠商不得促銷奶粉,醫療機構不得代售奶粉。
該法規草案自今日起,面向公眾征求意見,其目的在于提倡母乳喂養,抑制奶粉等母乳代用品在中國廣泛使用。
首先,“辦法”明確規定,奶粉生產商、銷售商不得“促銷”。具體包括:
——不得減價銷售、贈送產品、禮品、樣品,不得搞產品展示、積分回饋、發放產品宣傳資料等;
——不得以低于市場價向醫療衛生及有關機構銷售奶粉;
——不得以推銷奶粉為目的,向醫療衛生及有關機構提供設備、資金和宣傳資料等,或資助培訓、會議等;
——不得以推銷奶粉為目的,與孕產婦、嬰兒母親及其家庭成員保持任何形式的聯系,包括電話、短信、信函、郵件、上門推銷等。
其次,全面禁止奶粉等母乳代用品廣告。
“辦法”規定,“禁止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變相發布母乳代用品廣告”。
“辦法”規定,食品廣告中,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代替母乳、營養成分接近母乳等類似表述;不得使用婦女哺乳形象;不得使用低于一歲嬰兒的聲音和形象;不得出現母乳代用品的包裝、圖片和形象。
“辦法”還規定,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通訊、網絡等宣傳推銷奶粉,任何媒介不得播放、刊登有關奶粉等的報道、文章和圖片等。
第三,“辦法”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代售母乳代用品。
上述“辦法”規定,醫院不得向孕產婦、嬰兒母親及其家庭成員宣傳、展示、推銷或代售奶粉;不得接受以推銷產品為目的的饋贈和各種贊助;禁止把孕產婦、嬰兒母親及其家庭成員和嬰幼兒的個人信息提供給奶粉生產者和銷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