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7/20 11:48:32 作者: 來源:優米網
自從前不久武漢一家網店被開出“首張稅單”,個人網店征稅話題再度引發熱議。10日在杭州舉行的阿里巴巴全球網商大會上,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表示,暫不清楚國家什么時候對網店收稅,但網商要時刻做好準備。
“網店什么時候開始征稅,這并不掌握在淘寶手里。淘寶能做的是與網商共同努力,把稅收的期限和額度適當放寬。”馬云認為,盡管目前國家沒有收稅,網商也要把稅款放在一邊,不納稅只是一個獎勵、紅利。
馬云同時表示,作為企業而言,不交稅是不道德的,網商更應該堅信這一點。“今天呼吁網商做好準備,并不代表明天就要征稅,也許是五年后或者十年后。”
小資料:國外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現狀
目前已對電子商務征稅的國家并不多,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尚處于對電子商務征稅作準備階段。
(一)已將電子商務征稅付諸實踐的舉措
1、稅種的選擇。當前已對電子商務征稅的國家基本上采取拓展現行稅制的做法,將電子商務納入現行稅制的征稅范圍,并未開征新稅(如比特稅、托賓稅等)。如 歐盟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歐盟委員會1999年宣布,如果電子商務企業未在歐盟登記,即便消費者從這些企業的網址或服務器下載數字音樂,也需要征收增值 稅,這是為了確保歐盟國家企業的權益。隨著數字音樂下載的品質越來越好,尤其是AOL與時代華納兩家傳媒巨頭合并后,將有更多數字化產品讓消費者在互聯網 上選購,很多中間商的生意將因此消失,所以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有其必要性。歐盟認為,這項規定將增加電子商務企業在歐盟15國的登記。再如印度對電子商 務征收預提稅。1999年4月28日,印度稅務當局作出規定:對在印度境內使用計算機系統,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國公司付款的,均視為來源于印度的特許權使用 費,并在印度征收預提稅。
2、征管機構的建立。鑒于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有著顯著的差別,有些國家稅務當局結合本國實際建立了相應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機構,以便集中專業人員加強該項 稅收的控管。如日本稅務局組建電子商務稅收稽查隊即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日本東京市稅務局(TRTB)于2000年2月17日宣布,該局新建一支電子商務稅 收稽查隊,旨在搜集有關網絡交易信息,并對涉及此項交易的納稅人進行現場稽查。此項稽查與傳統稽查大不相同,因為很難確定什么人,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什 么東西在進行購銷,以及購銷的數量、范圍大小。該稽查隊由TRTB中分管對個人、小企業、大公司征稅的15個處室代表,以及刑偵人員和基層職員等代表組 成。該隊的各成員單位實行計算機聯網,以利互通信息。
(二)正為電子商務征稅作準備的做法
1、加強研討。各國在對電子商務征稅之前都組織專家學者開展研究,并讓社會各界參與討論,努力取得共識,減少將來實施過程中的阻力。如澳大利亞稅務局于 1997年8月發布了“稅收與國際互聯網”的討論報告,試圖引起對電子商務稅收問題的國際大討論。OECD已承擔起討論、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職 責,1998年10月,OECD召開的渥太華電子商務會議決定成立由國家政府機構代表、企業代表、國際組織代表參加的5個技術小組,專門研究電子商務稅收 征管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具體問題。
2、完善法規。建立在傳統商務基礎上的稅收法律法規已不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要求,在對電子商務征稅之前,修改完善相應的稅收法律法規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 作。盡管美國的《互聯網免稅法案》將延長至2003年,但美國財政部早在1998年下半年就公布了一系列有關軟件交易劃分的國內法規;新西蘭等國家在法律 上已經認可電子發票。
對電子商務征稅并不因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而有所不同。歐盟等國和日本的電子商務比較發達,對電子商務的征稅問題不但已提上議事日程,而且已進入實質性操 作階段。但對發展中國家來說,由于它們基本上是電子商務的凈輸入國,對電子商務征稅并強化控管顯得更加迫切,否則將流失大量稅收。
印度對電子商務征收預提稅充分說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