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15 13:39:36 作者:sc001 來源:1
真的要再說一遍被人又拿出來說事兒的“一元錢紙幣”戒指么?真的要像秦香蓮般屈屈戚戚地求看官們像包大人般明鑒么?
不。
身為媒體人,深知被推到新聞當事人的風口浪尖,必有放大效應,必有不同理解,必有來自利益各方不同需要的引申、改編和戲說。知道媒體需要什么,什么標題能吸引眼球,什么話題能契合受眾心理。成為茶余飯后談資或笑料,沒有人比媒體人更應該又能有承受的粗大神經了,只能抹一抹額頭上飛濺來的口水,說聲:承蒙,罷了。
作為當事人,在乎的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幸福。過去的經歷,是人生中無法抹掉或改寫的,但是,我想要與它和解。無論你曾自覺受過什么樣的恥辱,它畢竟領你入了堅強之路;即便曾經感受過傷痛,但人人亦曾撕心裂肺。
如果要說對于婚姻的感受,我只能說,性格決定命運。不說別人,只說自己:你相信、你接受、你承擔、你負責。愿賭服輸。
真的還要責怪別人么?還要追索愛為什么轉移到了另一個人身上?還要拿道德大棒作憤怒而自衛狀?
不。即便是當事人,也有故事里的羅生門。這不是在仍然需要判斷一段婚姻是否值得維系的階段,在紛亂中已經結束,你還要去逼問另一個當事人你為什么為什么要這樣么?
一段經歷,于我:正常的戀愛,感動中應承婚姻,發現有變時先企圖維持后驚訝憤怒傷心,恐怕是太多女人走過的重復的道路,無甚不同。我所學會的,是人應該信守承諾,但也要學會接受生活帶給你意外的變遷,學會面對失去。
大家關心的,是這故事對一個知名互聯網公司發展的影響。我也聽到種種說法,并且不希望任何一方被責怪。創業不容易,我雖身在電視媒體能有些微幫助,但這確實是王先生自己的事業、自己的道路,關于我們共同創業的說法是不準確的。至于之后種種,自王先生提出離婚起訴起,其實都在一個自然而然的發展過程中。離婚訴訟必然帶來家庭財產分割,”被離婚“之后,在法言法,我要求分割屬于自己的那部分財產,法律程序中涉及股份凍結和談判調解,都是正常的過程。
我同意結婚,為了期待幸福的利益,之后的失敗,風險自負。王先生提出離婚,為了他改變了和需要另一種幸福的利益,其后的結果,他也承擔了。兩個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選擇和決定負責,當然除了自己負責也別無他法,這是生活常識。
然而,公司要上市了,公司拖延了上市,公司又上市了,公司又合并了,公司要退市??這一切全部只與一個八卦狗血故事結合起來,列出“只因一個女人”的標題,這是我會為某幾個媒體同行嘆息的原因。不需要有對資本市場的專業知識,我們都知道任何包含多方利益的事件行進,最后的呈現總是有著各種因素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結果。它們在同一時間并行:婚姻問題、行業環境壓力、競爭對手、資本方、管理方式、公司當時運行狀況、上市具體進程??等等。
期間曲折種種,在和我有關的部分,我只能說,在依法律程序進行的過程中,在股份凍結以后,我只是在真正與王先生第一次面對面的就財產進行的談判中,就達成了協議,因為,我并非真正想要阻礙他。我的談判前提是,不與律師談,我只要他本人一個面對。至于為什么第一次面對面談股份問題這么晚,我不得而知。
至于大家關心的被許諾的我放棄股份的補償金額,我想任何一個不用行業知識只需要有心的記者就可以計算一下,此補償金額與公司的價值,和王先生所持股份占有的資產數額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分之一?!我本人不想再計算,關于計算這種事,一個外人自然不會比資本方和有財務及法務團隊的公司更具專業能力。簽下協議,是覺得人生不能算盡,是想盡早結束不愿糾纏,婚姻既斷,從此生死無尤。
本來,這是私事了,調解協議也簽了保密條款,以為待土豆上市功成圓滿,就此了結。然而我們都不愿意看到且后來得知的是,此為“名人案件”,王先生的代理律師之一上海滬南所的年輕的候姓律師(為年輕人前途計略去名字),其父侯榮康正是案件所審法院的法官,他以法院通訊員身份向媒體公布了保密下的調解協議部分內容,還將我其他事情未經證實地寫入稿件,加以細節想象,成稿發往紙媒,成就了一個妖魔化的女主播。紙媒通過電子版轉載又被擴大,我們不得已又被“故事會”了一回,再次成為狗血故事的口水主角,同時也為我們后來的處理和生活增添了無盡麻煩。(現在想來也只能一笑,并順便咨詢一下法律界人士,簽過保密條款的協議書被這樣公布,在中國是很正常的么?作為當事人一方的律師兒子算違反律師法或律師職業道德么?法官父親算違反法官法么?父親身為審案法院的法官不需要避嫌么?)
看,這也是橫插出來的花絮之一,涉此種種人物,各個也有自己的需求。因素錯綜作用,成就網傳素材,榮幸我也被天涯人物或知音了一回,就當給大家茶余飯后談資添個料吧。
這兩天土豆與另一家互聯網公司合并的消息成為業界大新聞,我也免不了又被提溜出來陪審問罪。我只想說,土豆也是一家我曾經愛過的互聯網公司,它曾經因為是我親人的心血,也因為我親眼目睹創業初期的不易,而讓我深感榮辱與共。今天,土豆在法律上與我不再有任何關系,它的合并以及隨之帶來的價值的上漲,只是讓我略微感慨:曾經人生路上同行過一段的那個人,努力沒有白費。在千千萬萬創業者之中,他走過了一條精彩的路,獲得了成功,也尋求著之后的改變和對自我的突破。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認為一家公司一個標志一定要伴人走完一生,沒有任何創造品比創造者本人更具價值。我不知道王先生現在作如何想,但他是個理性之外也有感性面的創業者,他的創業也是他人生的作品,正如婚姻的改變,不斷對人生有著新的想法和改變,那正是我曾了解的他的一部分。
說到這里,有一點點心酸。本來想好了不說王先生的壞話,就當是同行過一段的禮物,同時也不愿說他的好話。但是,這確實是我所了解的那一部分的他。
至于我自己,我只想說,沒有一個女人會在知道要經歷這一切后,還愿意回到當初說出那句“我愿意”,相信,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而此刻,我只想要前行,就像曾經替胡茵夢不值,我也深惡那種因著曾經允諾了一段短暫姻緣就要一輩子頂著某人“前妻”名頭的口水生活。要往前走,不如借此機會發篇自己的聲音,了卻種種猜測與口水,是為大家都好。這幾年下來,我已經不再太在意別人的看法,有媒體把我說成“以身體為橋梁婚姻為手段”,也就一笑罷。天下人信與不信又如何,只要我未來道路上的那位先生,你能相信。
前行須去“前”,過往種種,曾盡百般努力,了卻斷無回首。我不再與土豆及王微先生有關,我是楊蕾,供職媒體。好了傷疤忘了疼,讓我俗套地說一句:對不起,我仍然相信愛情。因為我想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