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22 13:52:13 作者:網風 來源:1
深圳市政府昨日通過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發布了最新修訂的《深圳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提高了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億元。
新修訂的《深圳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覆蓋的小額貸款公司,指的是在深圳市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經濟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專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新修訂的《暫行辦法》提高了行業試點準入資格: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在《暫行辦法》頒布前已取得試點資格的小額貸款公司可以繼續經營,但其經營活動及監督管理執行新《暫行辦法》的規定。
此外,《暫行辦法》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應符合6個基本條件: 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且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合并會計報表口徑);近三年連續贏利,且三年凈利潤累計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合并會計報表口徑);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符合深圳市產業發展導向,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按審慎性原則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