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16 9:18:58 作者:sc001 來源:1
上周,曾在電影《非誠勿擾》里驚鴻一瞥的女星車曉和山西首富李兆會的離婚消息備受關注,有媒體報道,車曉在離婚后分得了3億家產。有好事的網友馬上替車曉算了一筆賬,“按結婚15個月算筆賬,平均每秒車曉就賺了7.7元。”
男主角李兆會是山西海鑫鋼鐵集團掌門人,數次入選胡潤富豪榜“最年輕的內地富豪”,個人資產在40億元左右,3億元的離婚贍養費似乎也合乎情理。不過,車曉通過微博否認了天價離婚費的傳聞:“3億人民幣?有人想錢想瘋了吧。對方的家產是人家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我不要。”
事實上,明星嫁富豪的戲碼經久不衰,男財女貌也被認為是“資產的合理組合”,明星得到了錢,而富豪則賺到了免費廣告和知名度。最典型的例子是開啟“香港小姐”嫁豪門先河的“史上最美港姐”朱玲玲,霍英東在回答兒子霍震霆為什么娶港姐、婚禮大講排場時曾直言,“震霆需要知名度,這對在國際上開展有關體育外交活動有幫助……”可見,對富豪而言,擁有知名度的明星才是上佳的身份標簽。而面對著越來越精明的富豪,女明星們妄圖靠婚姻分得巨額家產也變得沒那么容易了——君不見,在給李嘉誠添了三個孫子后,女星梁洛施依然未能嫁入李家,而李湘、黃奕等嫁給富豪后閃電離婚、凈身出戶的明星也大有人在。
關于婚姻經濟的課題研究曾引得無數經濟學家“折腰”。1992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貝克爾就認為,人們結婚的目的在于想從婚姻中得到最大化的收入,而離婚成本主要包括財產成本、時間成本和精神成本。不過,即使理性敏銳的經濟學家也會“馬失前蹄”,另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得者則在離婚時栽過跟斗——盧卡斯由于“理性預期”宏觀經濟理論方面的成就而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然而他本人卻未能“理性預期”自己能夠獲得這一獎項,因此接受了前妻離婚協議上“若在1995年10月31日以前獲獎,妻子將分得諾貝爾獎獎金的50%”的附加條款,結果,前妻在離婚數年后依然分得了盧卡斯50%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