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22 8:29:08 作者:網風 來源:1
中國推進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試點,近期提到國務院議事日程前列。財新《新世紀》獲悉,首批試點將在上海、廣東開啟,兩地政府將以直轄市、省政府名義自行發債,規模以財政部核定的額度為準。
今年初,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核定,上海市2011年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為71億元,廣東省的規模為69億元(不含深圳)。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已于6月初審議通過了2011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也于7月末通過了2011年省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
2009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增強地方安排配套資金和擴大政府投資的能力,根據預算法特別條款規定,國務院決定,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列入省級預算管理。國務院確定全國年度發行總規模,各省份和計劃單列市各自申請發債規模,上報財政部核定后,再由地方政府報請同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地方政府債以各省份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由財政部代理發行并代辦還本付息和支付發行費。
2009年-2011年,全國人大每年批準的地方政府債規模均為2000億元。目前,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采取合并名稱、合并發行、合并托管的方式。
在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債兩年后,2011年初,財政部開始研究考慮“讓地方自行發債”,即在部分東部發達省份,嘗試介于中央代理發行和完全自主發行的過渡形式,由中央規定發債規模甚至利率區間,讓部分地方政府自行在市場發債。通過這種嘗試,讓地方政府熟悉發行程序,未來條件成熟時,再過渡到地方自主發債。
今年初,上海市向財政部申請發債額度的同時,向財政部申請2011年自行發債的試點。對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的申請,財政部需上報國務院批準,和代理發行一樣,也要經地方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截至8月22日,財政部將代理發行五期2011年度地方政府債券,涉及22個省份和2個計劃單列市。至此,上海市、廣東省今年的地方政府債仍未露面。
今年6月,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上海市2011年的發債規模后,上海市財政局局長蔣卓慶對媒體表示,上海市財政部門將結合有關項目建設進度,在財政部指導下制定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兌付辦法,組建債券承銷團,通過公開途徑,完成自行發債。
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稱,廣東省2011年69億元的地方政府債資金,其中的38億元將用于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的資本金;另外31億元將轉貸地級以上市使用,用于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以及中央投資公益性項目地方配套需求。保障性住房建設將投入債券資金15.5億元。
財新《新世紀》記者獲悉,為準備自行發債,廣東省近期專門邀請世界銀行、美國市政債專家赴廣東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除了準備省級政府自行發債,廣東省還選擇了部分市縣級政府,研究設計發行市政債的方案。
目前,對于地方政府債制度的模式,國務院各部門仍存爭議。比如,對于發債主體,財政部傾向于由省級政府發,國家發改委傾向由市縣級政府發行;對于債券發行和管理的主導部門,財政部強調以財政主導模式的政府債,國家發改委認為,除了市縣級政府發行的市政債,還可以允許承擔政府項目的公司發債,也就是將目前政府融資平臺發的企業債,完善制度后轉變為準市政債,引入政府信用,降低發債成本。
政府融資平臺發行的企業債,自2010年10月央行加息后,發行利率從4.3%左右上升到12月初的6.9%。最近發行的一筆融資平臺,是7月5日鶴壁市經濟建設投資總公司發行的10億元6年期城投債,前三年票面利率升至7.2%。而財政部8月8日代理發行的2011年(四期)地方政府債券(5年期)中標利率僅為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