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7 10:24:39 作者:清泉 來源:1
近日,浙江已獲批開展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首批試點的城市為杭州和義烏,獲準開展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兩家機構分別為杭州張江艾西益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和義烏中國小商品城(10.89,-0.01,-0.09%)本外幣兌換有限公司。
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個人本外幣兌換市場一般由銀行網點、特許外幣兌換商和外幣代兌機構組成,針對不同客戶人群和客戶特點構成多層次的服務體系。此次在浙江試點的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經營機構屬于特許外幣兌換商,類似于境外的找換店。
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機構可以為境內外個人提供15種自由兌換貨幣的兌換服務。為防范外匯非法流動風險,根據我國現行法規規定,個人本外幣兌入、兌出實行限額管理。
一是年度總額內境內個人結售匯業務,辦理兌入或兌出每人每日累計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二是年度總額內境外個人結匯業務,辦理兌入每人每日累計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境外個人辦理無結匯水單的兌出業務,每人每日累計不得超過等值500美元(含),對設立在境內關外場所的網點,該限額可調高至等值1000美元(含)。三是上述業務應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規定的個人結售匯業務應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