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20 9:11:38 作者:網風 來源:1
在東航網站上支付1590元購買了電子機票,結果到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被告知沒有購票信息。為此,乘機人梁小姐只好花2000余元重新購買了機票,并將東航告上了法庭。日前,上海一中院對此案做出終審判決,東航需向梁小姐賠償損失753元。
乘客票款已扣,登機時卻被告知沒有購票信息
今年3月17日晚,梁小姐的丈夫方先生在家中通過東方航空公司官方網站,預定了4月份北京至寧波往返機票各一張,乘機人為梁小姐。預定后,方先生隨即用他的建設銀行卡通過該網站支付系統向東航建設銀行的賬戶支付了購票款1590元。
誰知,到了4月2日晚上8點,梁小姐去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發現沒有她的購票信息。梁小姐立即撥打東航官方客服電話95530反映情況,被告知她的訂票已因網站故障被取消。當天,梁小姐只好重新購買了北京至寧波的往返機票,共支付購票款兩千余元。4月21日,東航通過銀行將原購票款1590元以消費退款形式打回方先生的賬戶。
雙方經多次協商無果后,梁小姐將東航告上了法庭,要求東方航空公司賠償機票差價及通信費、誤工費等共計1590元。
航空公司:逾期座位自動取消,乘客應查詢訂單
上海一中院在庭審中查明,因當天建設銀行支付信息實時顯示系統故障,未能將收款信息及時反饋給東方航空公司,東航網站因半小時內未得到梁小姐的付款信息,系統自動取消了梁小姐的航班訂座。
而梁小姐的丈夫當天點擊付款后,系統反饋的信息是空白頁“無法連接”,但他事后查詢,錢已經從銀行卡里扣掉了,就沒有再撥打95530查詢訂單詳情。
東航稱,東航網站設有“購票須知”提示:“購票人必須在座位預定后30分鐘內完成出票手續(即網上支付),系統產生票號后即為支付成功,請購票人在“訂單管理”中予以確認。逾時支付將被視為支付不成功,該次訂座自動取消。”“支付成功后,您若沒有收到客票號碼及行程信息的短信,請查詢訂單詳情。如有問題,請撥打95530。”東航認為,梁小姐若能遵守東方航空公司售票網站上的各項提示,盡到自身的合理注意義務,就不會產生任何損失。
法院判決東航需向乘客賠償
法院在審理后認為,梁小姐確在機票預訂后半小時內成功付款,故梁小姐與東方航空公司之間的航空運輸合同已有效成立,東方航空公司有義務及時向梁小姐出票。東航系統沒有收到付款信息反饋,是由于委托收款的建設銀行支付信息反饋系統故障所致,系東方航空公司自身過錯造成,不能成為其免責的理由。
當然,根據東航網站提示,梁小姐在沒有收到票號及行程信息的情況下,也有義務查詢訂單詳情或撥打95530向東方航空公司查詢。梁小姐在沒有收到訂票成功信息的情況下,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相關注意義務,對由此造成的擴大損失,梁小姐也應負相應的責任。
綜合本案的實際情況,法院最后酌定由東方航空公司承擔70%的責任,梁小姐承擔30%的責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賠償梁小姐機票差價和通訊費、誤工費損失等共計7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