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7 9:04:01 作者:程玉亮 來源:1
昨天,記者從合肥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獲知,《合肥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已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果您對此有自己的想法,可以抓緊時間表達出來,以備決策部門參考。
不許利用戶口“鉆空子”
《征求意見稿》規定,房屋征收后,被征收方將獲得補償,但也有些“鉆空子”的行為不在補償范圍內?!墩髑笠庖姼濉芬幎ǎ魇辗秶_定后,除了新建、擴建、轉讓、抵押等行為不予補償外,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因結婚、出生、回國、大中專生畢業、軍人退伍轉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等原因辦理戶口遷入的除外)、以被征收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等行為也將不會獲得更多的補償,有關部門在接到房屋征收部門的通知后,也將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價格評估機構有選擇
《征求意見稿》規定,征收部門對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進行登記,作為補償的依據,而被征收人可在備選范圍內選擇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相關費用則由征收部門承擔。
具體的補償方式則有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的,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應當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提供安置房;征收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則應根據實際公攤系數計算調換房屋的建筑面積,而且每戶可以成本價增購不超過15平方米的建筑面積,被征收人房屋面積增購后仍不足5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可以按照建筑安裝成本價增補至50平方米建筑面積。
暴力征收要依法嚴懲
征收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實行過渡性安置,住宅過渡期不得超過18個月,非住宅過渡期的期限則是30個月。逾期未安置,自逾期之月起不滿12個月的,按照標準的50%增付臨時安置費;超過12個月以上的,按照標準的100%增付。
對于暴力征收等行為,《征求意見稿》也規定了處罰措施?!墩髑笠庖姼濉芬幎?,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郭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