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20 13:47:30 作者:網風 來源:1
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靳海濤日前在創投業峰會上就創投機構“十二五”期間的主要投資方向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表示,由于我國經濟已經過了30年的高速發展,正處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大轉折時期,傳統的高耗能、高污染,傳統型的增長方式已經難以為繼。所以,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以人為本的創新型經濟,是中國經濟必然的選擇,也是創投機構“十二五”期間的重要使命。具體來說,要通過四個投資方向的選擇來充分發揮創投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先導性作用,同時履行創投機構所肩負的歷史使命。
靳海濤特別指出,未來創投的四個主要投資方向分別是中小企業、新興產業企業、未成熟企業和有轉型升級需求的企業。
靳海濤認為,今后創投首先應主要投資于中小企業,增加中小企業的產出和就業,扶植中小企業的做大做強。因為中小企業已經變成了中國的主體經濟,大部分的GDP、大部分的稅收和絕大部分的就業都是中小企業提供的,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就是對中國經濟的最大支持。
其次應主要投資于自主創新的高新技術產業為代表的戰略新興產業企業,而絕對不能再去投高耗能、易污染的項目,通過創投的行動來促進中國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和改善。
第三應主要投資于初創期和成長期的企業,著重解決未成熟企業的融資難、服務難問題。與成熟企業相比,這些企業更需要幫助。創投的加入可以讓這些企業的發展速度更快,并同時解決發展中的各種問題。
第四應主要投資于轉型升級的企業,提升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為中國主體經濟的轉型升級夯實基礎。轉型升級是目前中國經濟的主旋律,創投應該為國家經濟結構、產業升級作出自己的努力。轉型升級分為三個方面,1、企業產品的改變,由傳統的變為新興的。2、企業產品的升級換代。由初級向中級、高級發展。3、商業模式的改變,由傳統的商業模式向新型商業模式發展。這類企業都處在轉型升級過程中,應該作為創投機構的主要投資方向和選擇。
作為創投行業的代表之一,靳海濤還就國家在“十二五”期間應如何支持創投發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他認為,對行業性的監督和自律而言,應該建立國家多部委參與,并形成集體議事的協調機制,形成全國性的、國家級的創投監管體系。在此基礎上開展創投基金管理資格的認證和管理,強化創投基金的透明度和監管力度,加強創投基金的信用體系建設。
針對國家配套政策而言,應加快完善鼓勵創業投資發展的稅收政策,進一步完善實施細則,將優惠政策真正落實到位,例如對于稅收抵扣和投資損失稅前扣除的審批問題,建立出臺具體的實施意見,明確和簡化申報財政加快審批。對于個人投資未上市的股權,上市后取得所得全額征稅的問題,建議在IPO價格到賣出價期間進行免稅。
對于GP(普通合伙人)超額累計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建議全國性協會進行專題匯報,形成統一的行業意見,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
對于創投機構而言,發展策略應該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盡量不投高耗能、易污染的行業和企業,對投資的階段而言,應該投成長期的項目,投資階段逐步前移,少投成熟經濟項目。對于投資服務而言,應該多做投資后的增值服務,應該拿出70%的投資精力來做服務。對競爭與合作而言,創投機構要遵循行業的游戲規則,增強行業服務能力,構建核心戰略,進行差異化競爭,來提高盈利水平。提高投資和退出過程中抵御風險的能力。
靳海濤還特別呼吁創投機構多進行聯合投資,少獨霸項目。建議多做調查,反對情況不明、蘿卜快了不洗泥,反對同行已經簽署投資協議以后,競爭者不做盡職調查,而用增加投資價格和取消業績保證條款或放棄投資人的某些權利等方式粗放式地爭奪項目。反對未做盡職調查就提前給企業預付資金鎖定項目,反對向企業承諾超出自身能力服務來獲得投資機會。他提醒廣大的投資機構,要事先考慮到利益沖突問題,不要到投資完成以后再讓投資者去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