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作為一種以物為載體的新型融資方式,沒有被大眾熟悉,許多企業對租賃的認識還停留在租賃服務的階段,還沒有充分的了解該行業。不過互聯網融資租賃平臺的快速發展,讓更多的目光注意到融資租賃這個行業。
融資租賃方式能否實現,承租人的動機起很大的作用。換句話說,作為出租人來講,要了解租賃方式能給承租人帶來哪些好處?
融資租賃的好處
(1)解決融資渠道
在我國租賃業的歷史上,用租賃方式解決融資渠道曾經是承租人的首要動機,至今仍舊是其主要動機之一。
(2)改進現金管理
在融資租賃中,對設備可以全額支付,一般不需要預付款。在經營租賃中,因為設備存在余值,承租人實際支付的費用比全額購買設備時的費用小。
(3)利于設備在技術上的更新換代
租賃方式不僅用于解決承租人的資金渠道,而且廣泛用于承租人避免設備技術陳舊的風險。為此,使用的租賃方法是使租賃期限和設備的技術適用期限一致;由出租人設定設備的余值,承租人只支付為其融資的部分。這種方法可以對設備升級換代;對設備以舊換新,保持技術。
(4)可以開展表外融資
適用于經營租賃。在經營租賃方式中,租賃資產不計入承租人的財務報表,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也只作當期損益處理。經營租賃對承租人來講,是一種表外融資。
(5)允許加速折舊
我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1996年4月7日發布的財工字[1996]41號文“關于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的主要內容是: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工業企業如果在技術改造中使用融資租賃方式增添設備,允許加速折舊。折舊年限:按租賃期限和國際規定的折舊年限的孰短原則,但短不得短于3年。
(6)靈活
客戶從銀行取得貸款,條件是非常嚴格的。而采用租賃方式能給承租人帶來很多靈活與方便。主要的靈活是還租方式的靈活。根據設備的用途、會計核算的需要和收入方式,有多種靈活還租的方式,具體由租賃當事人雙方根據情況“量體裁衣”。
(7)方便
租賃業務使承租人得到很多方便:
1)融資和融物。
2)對制造商(出租人)起控制作用:特別是廠商租賃的情況。按合同約定,設備出了問題而廠商不認真解決時,承租人可以拒付租金。
3)避免了承租人對設備的處分問題:在租賃交易中,出租人承擔處分設備的負擔、費用和風險,使承租人的負擔大為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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