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伙,這是委婉的說法,但說白了,創業是怎么死的?來得直接點。
1.很多草根的團隊,想找個合伙人都非常困難,有很多項目是因為找不到合伙人,產品都沒做出來的;或者找能力很一般的人,造成團隊有明顯的短板,而沒太突出的地方,末了找不到突出口啊,等死咯。
2.合伙人之間鬧矛盾,早期可能是因為:1)找合伙人太草率,沒有一起共事過,發現對方能力不足,想重新找一個人,沒協調好;2)對事情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是有人對項目方向不認可;3)可能是因為性格上存在沖突,合不來;4)更有可能是因為股權、利益的分配存在分歧。
3.選擇了一個錯誤的方向,或者經常調整方向,大家對創始人都沒有信心了;市場空間太小,把一個小生意,當成一個走融資路線的項目做,不注重項目本身的盈利;項目的切入點有問題;項目是一個偽需求,或者是一個弱需求;項目有需求,但是沒盈利模式,或者盈利模式非常弱。這叫做公益,不叫創業。
4.沒把握好項目發展的節奏,沒管理好企業的現金流。1)有可能是啟動資金本身就不多;2)有可能是不懂得節約成本,控制企業的各種支出;3)融資能力不行。
5.運營做不起來。合伙人的運營能力太弱,沒有相關的資源,拉來一波種子用戶。
6.發展速度太慢。產品開發、迭代的太慢,用戶量遲遲做不起來,導致融資跟不上,讓競爭對手一下拉開了差距。末了形成惡性循環。
7.拿錯了錢,錢和錢的價值的不一樣,不懂分辨哪些是聰明的錢。
8.錯失機遇。該拿錢不拿,對投資人稍微苛刻點的條款,猶豫不決。甚至有時候哪怕有錢也要拿,不要覺得手上的錢太多了。
9.太把錢當一回事,不懂得利用杠桿。有時候,錢、人才、產品、用戶量、資源,它們都是可以相互流通的——錢可以換項目的股權,項目的股權可以換錢;人可以換錢、錢可以換人;流量可以換錢,錢可以換數據(用戶量)。至于是處于買方市場,還是賣方市場,就看具體情況了。
10.創業了, 還太把自己當一回事啊,不懂得跟兄弟們打成一片,沖鋒在前,或者指揮,團隊的執行力弱爆了。
11.沒辦法凝聚一幫人在身邊,或者不懂忽悠,不愿意把股份分給核心人員,不可以讓兄弟們站在創業者的角度思考問題,為了這個項目盡心盡力,不計成本和回報的付出。只有自己一個人在掙扎、甚至抱怨其他人不理解自己的苦衷。
12.2VC,騙投資人錢的創業者,拿投資人的錢各種享受,末了只能吃官司了。
13.產品的思路有問題,不同的人做出來的東西, 味道差太遠啊。例如,很多傳統老板會說,這個有需求,那個有需求,求大而全,搞得什么都不是,項目也推不動,就放棄了。不是搞一個app就是互聯網。
14.做得太早了,沒資本看這個領域。末了自己沒信心,或者因為遇到種種困難,放棄了。
15.項目被其他人抄襲,結果是對方拿到融資了。
同樣的產品,你說投你這個學生團隊,還是投騰訊、阿里、百度出來,搭配合理、完善的團隊?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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