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紅孩子、俏江南、后谷咖啡、相宜本草再到雷士照明,創始人與投資人的博弈乃至碰撞不時發生,關于創始人與投資人關系的話題也隨著近期雷士照明事件的發酵引發熱議。
在投資界,一直有“投資企業就是與企業談戀愛”的說法。不得不說,這個比喻很形象——企業家與投資人從不認識到互相接觸,到互相了解,終做出結合與否的決定,在這個過程中,有的只是見過一面后就草草結束,有的則是糾纏許久依然沒有結果,只有極少數的一對能終“喜結良緣”。以下我們就將幾個案例完整的呈現出來,希望對創投與企業有一些幫助。
案例1:“雷士風波”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公告稱,公司創始人吳長江因個人原因已辭任公司一切職務。公司投資方、非執行董事、賽富亞洲基金創始合伙人閻焱接任董事長,來自施耐德電氣的張開鵬接任首席執行官。吳長江的突然離職,引起了諸多猜測和爭議。6月下旬,吳長江向投資人閻焱隔空發難;7月12日,雷士員工和經銷商與外來投資者公開決裂,要求吳長江重回雷士……
迷耶?局耶?從5月25日突然宣布辭職,到遭券商平倉,到傳聞被“帶走協助調查”,再到缺席董事會,末了總算現身《財經日報》回應傳聞,吳長江反出雷士,“失蹤”月余,引人關注。
一方是風險投資機構軟銀賽富和全球的跨國產業大鱷施耐德,而另一方是有著眾多員工和經銷商支持的創始人。雙方到底誰能勝出,目前依然撲朔迷離。
雷士事件被外界解讀為創始人與投資人的控股權之爭。然而,在控股權之爭的背后,實際上更存在著一種規則、理念上的分歧和較量。“聯系到之前發生的國美黃光裕和貝恩資本,以及陳曉爭奪控制權事件,雷士的這種人事調整應該是非常典型的投資人股東聯合向創始人股東發難的事件。”一位在2007年已經引進國際資本的浙江企業負責人表示。
在雷士事件中,控股權之爭發生之前,創始人與投資人的分歧便時有發生。有報道稱,吳長江敢拼敢賭,上市后在公司里愈加強勢,對于董事會的“規則”很不適應,經常一時興起就“越了紅線”。一位接近雷士高管層的人士透露,股東之間在經營戰略上時有分歧。曾經有一次,吳長江想收購一家英國公司,背著董事會簽署了協議,此后閻焱跑到英國重新談判,結果沒等新協議簽署,這家英國公司就破產了,雷士終以更低的價格買下了這家公司的部分資產。事后,閻焱在微博上評論稱: “中國的民營企業為什么做不大,與企業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關系。”
案例2:俏江鼎暉反目
2011年8月26日,俏江南餐飲集團(以下簡稱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引進投資方鼎暉是“俏江南較大的失誤,毫無意義”,“民營企業家交學費”。她還表示,鼎暉什么也沒給俏江南帶來,卻用很少的錢稀釋了“那么大股份”。一時間,風險投資商和被投資企業的矛盾再次公開暴露在公眾面前。
9月2日,接近俏江南人士鄭嘯(化名)告訴記者,鼎暉投資俏江南后,張蘭和鼎暉之間的確頗多爭吵,但這一爭吵像“情侶之間吵架一樣”。他認為雙方的沖突本質在于--做實業的和做金融的思路不一樣。
但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俏江南在多家PE的競爭中選擇鼎暉創投,后者注入約兩億元人民幣的資金,占有前者10.526%的股份。
鼎暉創投投資俏江南時付出了“天價”,投資協議中,有一項對賭條款:因為非鼎暉方的原因,造成俏江南無法在2012年底上市,或者俏江南的實際控制人變更,鼎暉江南有權退出“俏江南”。退出的方式由俏江南選--鼎暉將股權轉讓給張蘭或張蘭認同的第三方,或者“通過法定程序減少注冊資本及以減少股東數”。這即是俗稱的“回購”。據一位律所合伙人介紹,后者說白了就是,張蘭要想鼎暉江南同意減少注冊資本,就開出鼎暉江南能接受的價格。所以當俏江南上市受挫后,鼎暉要求張蘭高價回購股份。
事實上,2011年,俏江南一直在沖刺A股但上市未果,可能得轉戰香港上市,兩個市場的平均行業市盈率是有差距的,那么,俏江南的估值是否會下降?如果是,鼎暉這單投資的盈利也可能大幅下降,甚至可能虧損;對于張蘭來說,聽鼎暉創投建議,向高管低價出讓了部分股權,卻還是不能在境內上市,她覺得她自己也虧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雙方都有不滿,矛盾浮出水面。
“俏江南想清退鼎暉,就付出讓對方滿意的回報,這不是一筆小數目。”一位投資界人士介紹,“鼎暉投資俏江南快3年了,要想讓其退出,投資回報至少要在本金60%以上才能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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