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咱們認識并了解了創業板的相關情況,今天,小編將帶大家了解一下關于創 業 板 上 市的的相關問題,下面咱們一起來看看吧!
創 業 板 上 市是什么意思?
創 業 板 上 市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較好。
創 業 板 上 市的條件是什么?
創業板公司初次公開發行的股票申請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越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股東人數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對發行人的要求: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收益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項指標要求發行人近兩年放心收益,且持續增長;第二項指標要求近一年收益,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于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于三千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兩千萬元,發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萬元。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利于控制市場風險。《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于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于控制風險,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競爭力。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并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于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并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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